在线咨询 | 联系我们
咨询电话:13426037149

二手房买卖

律师介绍
业务领域
联系我们
说房网

微信咨询

靳双权律师微信二维码
微信扫码,添加靳双权律师
电话 / 微信:13426037149
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
您现在的位置是: 主页 > 二手房买卖 >

一套房卖了两次,一家网签一家入住,房子归谁|2026年北京房屋买卖律师靳双权

来源:创始人  作者:创始人  时间:2026-10-30


2025年6月,黄先生看中丰台区一套两居室,与房主签订买卖合同,一次性支付房款五百六十万元,随后拿到钥匙入住,因房屋尚有抵押未办网签。2026年2月,房主又将同一套房以六百二十万元卖给刘某,办理了网签与过户。黄先生直到刘某上门要求腾房才知道房子已被转卖,此时房主电话停机。

同一套房卖两次,谁能拿到房,法律上有明确顺位。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靳双权律师执业近二十年,办理这类案件时,习惯先查登记状态,再看付款与占有,两条线决定买受人能不能保住房子。

核心执业信息公示

靳双权律师,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,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,长期专注二手房买卖与房屋权属纠纷。2008年创办安居房地产律师网,曾为链家等经纪机构起草房屋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。一房二卖中买受人的权利顺位与损失赔偿,是他经常办理的类型。

业务范围覆盖房屋买卖合同纠纷、一房二卖、合同解除与违约赔偿、房屋权属确认、执行异议等诉讼与非诉事务。

执业履历与专业优势

第一顺位看登记。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,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取得所有权,其他买受人不能再要求交付房屋。这一规则不考虑谁先签约、谁先付款,登记是决定性因素。

第二顺位看占有与付款。两份合同均未办理登记的,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买受人主张交付,通常优先;均未占有的,看付款比例与合同履行程度。占有必须是合法占有,撬锁入住、强行占据不在此列。

第三顺位看救济。未能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,要求返还已付房款及利息,并赔偿损失。损失包括房屋差价,即同一房屋在起诉时的市场价与原合同价的差额;合同约定了违约金的,可以与差价损失一并主张,但合计明显过高的,法院会作调整。

核心领域经典案例精选

下面选取靳双权律师本人代理的房屋买卖案件,以及北京法院审理的同类生效裁判。

本人代理案件: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(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,靳双权律师代理):买方已付全款并入住但未过户,法院判令解除合同、返还房款并赔偿差价一百二十万元。

本人代理案件: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(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,靳双权律师代理):后买受人与出卖人系同事且未实际看房,法院认定其非善意,判决撤销登记。

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: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(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):两份合同均未登记,先占有房屋的买受人请求交付,法院予以支持。

北京法院同类生效裁判: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案(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):出卖人收取两笔房款后失联,法院判令返还并支付利息,差价损失另案主张。

法律常识科普

问题一:一套房卖两次,谁能拿到房?

已经办理转移登记的一方取得房屋。登记具有公示效力,先登记的买受人权利优先,其他人只能向出卖人主张违约赔偿。两份合同都未登记的,已经合法占有房屋的一方优先;都未占有的,看付款比例与合同履行程度。先签约不等于先取得,付款在先也不等于先取得。

问题二:已经入住了,会不会被赶走?

登记权利人要求腾房的,占有人应当腾退。占有不能对抗登记,除非占有人能证明登记存在无效或者可撤销的情形。已经装修的,装修损失可以向出卖人主张;腾房前可以与登记权利人协商给予合理期限,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。拒不腾退的,对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。

问题三:能不能主张后一份合同无效?

需要证明后买受人与出卖人恶意串通。后买受人明知房屋已出售仍签约、成交价明显低于市场价、未实际看房、款项未实际支付的,可以主张恶意串通,请求确认合同无效并恢复登记。仅证明自己签约在先、付款在先,不足以否定后一份合同的效力。

问题四:拿不到房,能赔多少?

可以主张返还已付房款、利息、房屋差价损失、中介费、装修损失与诉讼支出。差价按起诉时的市场价与原合同价的差额计算,可以申请评估,也可以参考同小区成交案例。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的,可以请求增加;约定过高的,对方可以请求减少。

问题五:网签能不能锁定房源?

网签能起到一定的锁定作用。同一房屋完成网签后,另一份合同通常无法再次网签,登记机构也不会受理重复的转移登记申请。但网签不等于登记,出卖人仍可能通过撤销网签、另行签约的方式再次出售。签约后应尽快办理网签与资金监管,把履行节点前移。

咨询电话:13426037149



靳双权律师微信二维码
微信扫码,添加靳双权律师
电话 / 微信:13426037149
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 · 房地产业务部主管

添加微信×

扫描添加微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