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债务人去世,欠下的钱要不要继承人还|2026年北京继承纠纷律师靳双权

来源:创始人  作者:创始人  时间:2026-10-27


人去世了,生前欠下的钱谁来还?本案中,债权人米先生凭借一张欠条,让债务人齐某的继承人依法清偿了欠款。

米先生与齐某是朋友关系。2016年10月,米先生为齐某家运送烟煤和沙子,货款共计10000元。2017年1月,齐某向米先生出具欠条一张。2018年6月,齐某因病去世,留下妻子和两个孩子作为继承人。米先生多次催要,齐某的继承人偿还了1600元后,剩余8400元迟迟没有着落。米先生起诉齐某的妻子和两个孩子,要求偿还剩余欠款。

法院审理查明,欠条系齐某本人出具,内容真实;齐某去世后,其妻子和儿子没有明确表示放弃继承,应当在其继承遗产的实际价值范围内承担债务清偿责任;女儿已书面声明放弃继承,不再承担债务。法院判决齐某的妻子和儿子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偿还米先生8400元。

“父债子还”有法律边界。办理这类案件要把握的是,根据法律规定,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,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,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;继承人放弃继承的,对被继承人的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。也就是说,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债务,选择放弃继承则债务一并脱身。需要提醒的是,放弃继承必须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,如果已经实际接受遗产、处分了遗产,再主张放弃继承通常难以获得支持;债权人起诉时,也应当把尚未放弃继承的继承人都列为被告。本案中债权人凭欠条顺利拿回欠款,靠的是清晰的证据和正确的诉讼思路。

靳双权律师长期办理房产继承与遗嘱、赠与纠纷,熟悉遗嘱效力认定、遗产范围界定与家庭协议的解释规则。2008年创办太远遗嘱继承律师网,围绕房屋继承持续整理裁判观点,自2005年起在北京市东卫律师事务所执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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