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母亲把拆迁指标赠予女儿,父母离世哥哥不认,女儿诉合同有效,遗产继承律师:法院支持!

来源:创始人  作者:创始人  时间:2025-11-26


房产律师-北京房产律师-房地产纠纷专业律师, 靳律师团队专门代理借名买房、房产买卖、遗产继承、离婚分割房产、拆迁析产、共有房产确权分割、居住权案件,为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。 

 

村拆迁分得 108㎡回迁房指标,母亲生前将其中 54㎡赠与女儿,可父母去世后,二哥却擅自使用全部指标选房,拒绝承认赠与协议。女儿起诉要求确认赠与合同有效,二哥辩称母亲是被胁迫赠与、且协议已撤销,这场家庭纠纷的核心争议究竟是什么?法院最终如何认定?

案情回顾:拆迁指标赠女儿,父母离世起争端

张建国与李桂兰系夫妻,育有三名子女:长子张勇、次子张伟、长女张敏。2013 年,二人户籍所在地清溪村启动整体拆迁,按政策每人可获 54㎡回迁房指标,夫妻共得 108㎡指标,属夫妻共同财产。

2014 年 1 月 20 日,李桂兰与张敏签订《赠与》协议,明确将自己名下 54㎡回迁房指标赠与张敏,李桂兰按捺手印确认,丈夫张建国作为证明人签字。2014 年 8 月李桂兰去世,2021 年 10 月张建国去世。2023 年底,清溪村回迁房交付,张伟(二哥)却使用全部 108㎡指标选购了房屋,拒绝将 54㎡指标交付张敏。

张敏认为自己已合法接受赠与,且尽到赡养父母义务,遂将二哥张伟、二嫂王芳、三哥张磊诉至法院,请求判令赠与合同有效,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。

庭审中,双方争议激烈:

原告张敏主张:赠与协议是母亲真实意思表示,有母亲捺印、父亲证明,且自己已接受赠与、履行赡养义务,协议合法有效,应享有 54㎡指标权益。

被告张伟等人辩称:1. 协议无效,母亲是大病初愈后,在张敏哭闹胁迫下签订的,并非真实意愿;2. 赠与是附条件的,母亲曾约定若张敏再索要其他房产,54㎡指标赠与即失效,且父亲已通过《房屋顶替声明》撤销赠与;3. 张敏不是被拆迁人,无购房资格,回迁房指标是资格性权利,不能赠与;4. 本案与此前 “分家析产纠纷”(A 号判决、B 号判决、C 号裁定)相关,张敏曾败诉,此次属重复主张。

为证明主张,双方提交关键证据:

赠与相关证据:张敏提交《赠与》协议、张建国 2017 年出具的《证明》(确认赠与事实)、张建国写给长子张勇的信件(提及协助张敏实现指标权益);张伟等人提交张建国手写的《房屋顶替声明》《房屋赠与及前后情况简介》,主张赠与附条件且已撤销。

关联案件证据:双方均提交 A 号、B 号、C 号法律文书,该系列案件已查明 1997 年分家协议有效,张敏曾诉请确认其他房产协议有效被驳回,且该案中张敏未提及本案赠与协议。

拆迁政策证据:张伟等人提交《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及拆迁补偿协议,主张张敏非被拆迁人,无购房资格。

争议焦点:

赠与协议是否为李桂兰真实意思表示,是否存在胁迫、欺诈情形?

赠与是否附条件,父亲张建国能否代表母亲撤销赠与?

回迁房指标能否赠与,张敏非被拆迁人是否影响协议效力?

法院审理:厘清协议效力,依法确认赠与有效

法院经审理认为,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结合证据及法律规定,核心认定如下:

1. 赠与协议是李桂兰真实意思表示

被告主张李桂兰受胁迫签订协议,但未提交充分证据佐证;张建国作为配偶,不仅见证协议签订,后续还出具《证明》、写信要求长子协助张敏实现权益,印证赠与是夫妻共同意愿。且长子张勇亦认可母亲赠与事实,无证据证明张敏未尽赡养义务,故认定协议是李桂兰真实意思表示。

2. 赠与未附有效条件,亦未被合法撤销

被告主张赠与附条件且已撤销,但未提交李桂兰本人签字或按捺手印的撤销文件,张建国的手写声明不能代表李桂兰的意思表示,不符合法定撤销要件。此外,被告所称 “附条件” 无明确书面约定,且无证据证明张敏违反所谓 “条件”,故对该抗辩不予采信。

3. 回迁房指标可赠与,协议合法有效

回迁房指标虽与拆迁政策相关,但本质是基于被拆迁人身份获得的财产性权益,具有财产价值,可依法赠与。张敏是否为被拆迁人,影响的是后续指标兑现流程,而非赠与协议本身的效力,且协议签订时李桂兰是合法指标权利人,有权处分自身权益,故协议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。

判决结果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相关规定,法院判决:确认原告张敏与李桂兰于 2014 年 1 月 20 日签订的关于清溪村 54㎡回迁房指标的赠与协议有效。

律师点评:赠与合同纠纷 3 个关键法律要点

赠与合同的生效要件:需赠与人真实意思表示、内容合法、受赠人接受赠与。本案中协议有赠与人捺印、见证人证明,无胁迫欺诈证据,符合生效条件。

赠与的撤销限制:赠与人撤销赠与需本人作出明确意思表示(书面或口头),他人无权代理。本案中丈夫不能代表妻子撤销赠与,且无有效撤销凭证,故撤销不成立。

拆迁指标的财产属性:拆迁回迁房指标是具有经济价值的财产性权益,并非单纯 “资格”,只要权利人有权处分,赠与协议即合法有效,后续指标兑现可按政策规定办理。

家庭财产赠与纠纷常涉及亲情与法律的冲突,建议签订赠与协议时:1. 明确赠与内容、是否附条件,由赠与人亲笔签字(按捺手印);2. 重要财产赠与可办理公证,避免后续争议;3. 继承人应尊重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愿,秉持诚信原则处理家庭财产,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,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。

(此案例发生地为北京,为保护当事人隐私和避免不必要纠纷,以上案例中当事人姓名及其他信息均为化名,若有雷同请联系我们予以撤销。)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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